• 网站首页
  • 媒体资讯
  • 媒体头条
  • 媒体线索
  • 媒体人物
  • 媒体黄页
  • 设为首页
  • 媒体博客
  • 媒体职场
  • 媒体研究
  • 媒体万象
  • 会展公告
  • 网站活动
  • 加入收藏
  • 编采文檀
  • 经营怪谭
  • 合作商谈
  • 娱乐评弹
  • 幽默笑坛
  • 音视渊潭
  • 联系我们
范围:
您的位置:首页 >> 媒体头条 >> 头条文章 >>文章阅读:新华网:最高法院通知称贪污救灾款物将从重惩处

最高法院:贪污救灾款物将从重惩处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杨维汉  |   时间:2008-05-28 09:17:55   |   收藏本文 ]

        最高人民法院27日发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通知》。通知要求,人民法院要依法严惩危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各种犯罪活动,坚决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坚持特殊时期、特殊案件、特殊办理的方针,对那些严重危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进行的犯罪行为,要在法定期限内快审、快判,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使灾区人民群众感受到人民法院维护灾区稳定和打击犯罪的决心与力度,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预防其他犯罪的发生。

  通知列举了7类应依法从重处罚的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发生的犯罪行为:

  ——盗窃、抢夺、抢劫、故意毁坏用于抗震救灾的物资、设备设施,以及以赈灾募捐名义进行诈骗、敛取钱财,拐卖灾区孤残儿童、妇女等犯罪行为。

  ——为牟取暴利,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严重扰乱灾区市场秩序,影响灾区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犯罪行为。

  ——故意编造、传播、散布不利于灾区稳定的虚假、恐怖信息,严重影响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开展的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等犯罪行为。

  ——在灾区生产、销售或者以赈灾名义故意向灾区提供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行为。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抗震救灾款物、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危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犯罪行为。

  ——破坏电力、交通、通讯等公共设施的犯罪行为。

  ——妨害传染病防治等危害公共卫生的犯罪行为。

  通知指出,当前,抗震救灾工作正处于关键时刻,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立足于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夺取抗震救灾全面胜利,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网友评论 加入收藏 打印本文 错误报告 论坛讨论 关闭此页
上一篇:广州日报:液晶明年降价达30%
下一篇:信息时报:志愿者灾区归来彻夜难眠 自称很想打人

文章评论

共有 位媒体俱乐部网友发表了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

验证码 验证码 (必填)

相关文章

  • 新华网:最高法院通知称贪污救灾款物将从重惩处

最新文章

  • 南方都市报:香港警察资料外泄
  • 信息时报:志愿者灾区归来彻夜难
  • 新华网:最高法院通知称贪污救灾
  • 重庆晚报:男子闪婚一月后因妻子
  • 都市快报:女子持性虐玩伴裸照敲
  • 成都晚报:山东10位农民扛100斤煎
  • 新法制报:14岁少女拒绝发生关系被
  • 南方都市报:李嘉诚亡妻之墓被盗案

网站推荐

  • 灾难中,我们见证媒体的力量!
  • 28岁女教师救出13名孩子后牺牲
  • 女孩地震后在废墟下打手电筒读书
  • 亲生父亲霸占女儿7年致其怀孕
  • 女子称城管队长骑在其身上施暴
  • 女子设视频裸聊陷阱诈骗
  • 男子强奸女邻居致死后分尸
  • 16岁少女为免遭轮奸跳楼逃生
俱乐部简介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业务合作 - 帮助中心 - 隐私保护 - 法律声明
媒体俱乐部 ©版权所有2006-2008 备案序号:京ICP备06042890号
本站声明:本站所有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
感谢菏泽网通提供带宽